家居装修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往往是件大事,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,往往牵扯到预付款的问题,装修业主经常因为疏忽,未仔细审核合同中签订的条款,常将“定金”看成“订金”,一旦发生意外,预付的材料款或者装修款就有可能要不回来了。今天怀远装修的小编给大家讲讲怎样区分装修合同中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的区别。
一、定金
定金含义
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,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,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,按照 合同标的额 的一定比例(不超过20%),预先付给对方当事人金钱或其替代物。
定金有以下几点特性:
1、定金具有从属性。
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,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。
2、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。
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,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,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,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。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,定金才能成立。
3、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。
只有在合同成立后,未履行前交付,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。因此,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。
4、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。
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。就是说,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,丧失定金;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,则应双倍返还定金。
二、订金
订金含义
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,也是不规范的,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,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,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,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,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。
装修中关于需要支付定金的项目多数集中在成品橱柜上,很多装修业主在门店看中了橱柜的样式,当场签下了认购单,认购单上有“定金”一栏,一般都是要付500元。交款后,设计师很快就会画出设计图,并让业主签字认可。但是如果要达到设计图的效果必须要对厨房整体布局进行改造。这样一来,厨房的墙地砖就要重新铺贴,意味着装修费用会增加。如果业主不做成品橱柜,这时,橱柜公司是不会返还500元定金的。如果认购单上写明的是“订金”,那这500元只能作为预付款,因双方没有施工合同及进行施工,预付款应退还或部分退还。这种纠纷还常常出现在装修前期设计、大宗建材采购和后期配饰采购上,业主一定要看清认购单上写的是“定金”还是“订金”,避免产生纠纷。
以上就是小编关于装修合同中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的区别内容整理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对装修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,那就继续关注怀远装饰,在这里您可以通过咨询获得四套免费装修设计方案,还有怀远装修报价,轻轻松松知道您的家装需要多少钱。怀远装修公司给您不一样的家装体验,让您省心、放心、安心,快来试试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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